日前,经定安县委批准,定安县纪委监委对定安县公安局原四级高级警长吴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驾校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定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定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烽开除党籍处分;由定安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定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