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东港市孤山粮库原党支部书记、经理邵广生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谋利问题。
2020年至2022年,邵广生利用粮库收储粮食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仓储粮购买方价值1.2万元礼品;在孤山粮库某采购项目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万元。2022年9月,邵广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凤城市白旗镇莫家村原党支部书记马宝生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马宝生先后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及村经管员期间,在负责审核发放粮食直补等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4户村民虚报冒领国家补贴2.21万元。2022年3月,马宝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