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连云港市委批准,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对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二级巡视员汪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连云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连云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汪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