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23-05-08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热度:273℃

日前,阜新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阜新市中心医院原党委书记刘长江破坏经营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问题。

2010年4月至2021年2月,刘长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等采购项目中为他人提供帮助,通过围标、串标手段,在市中心医院仪器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家企业钱物折合共计1035.7万元。刘长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刘长江被开除党籍,并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原副局长曹娟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

2019年9月至2022年11月,曹娟利用其负责园区生态环境执法及污染防治工作的职务便利,在环评报批、日常环保执法检查等工作中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帮助,索要、收受多家企业钱物折合共计159.5万元。曹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曹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梁立惠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

2015年12月至2022年2月,梁立惠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驾驶员客运从业资格考试、超期准驾证年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检证办证、核发《道路运输证》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钱物折合共计51.3万元。梁立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梁立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