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洁 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自去年9月成立至今已受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和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3136件,其中涉网售食品类案件占比高达73%,食品标签不合格、滥用食品添加剂、违反食品进口禁令等问题凸显,极大影响了网购食品的安全性。
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对网售食品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颇受网购消费者追捧的“代购”经营模式,实践中往往存在着大量的违法经营行为,比如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来源不明,没有中文标签,食品本身不符合我国的安全标准等。因为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往往会盲目轻信这些网店的宣传、好评,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除了代购食品,很多网红食品其实也很不可靠。张某在陈某经营的网店购买了两盒“好瘦”减肥胶囊,收货后就该产品在监管部门网站进行查询显示,该产品无备案信息、无批准文号,标示的生产厂商也未经注册,属于“三无”产品。陈某最终为此承担了“退一赔十”的责任。
据介绍,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发现的问题食品中,依然还存在虚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未经许可、备案及注册等违法行为,这类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影响食品安全。同时,网上众多以“自制”为卖点的食品虽然满足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但其缺乏必要的生产准入许可,食品安全、质量同样无法保证,消费者应当格外注意。
不仅如此,北京互联网的通报还显示,网售食品案件中涉及到食品标签问题的案件占据较大比重,其中以无中文标签、标注营养成分与实际不符、未标注不适宜人群与食用限量三种情形最为常见。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不当、超量使用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频现,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料、违反国家禁令进口食品、假冒产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仍然存在,都给食品安全带来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