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一家名为“叫了个鸡”的炸鸡店停业整顿,并且正在更换牌匾和名字,而这都源于检察机关的一纸检察建议书。
“长春市正在迎接文明城复检,我们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有多家‘叫了个鸡’的炸鸡店,这个名称有很明显的歧义,很低俗。”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郜玉明说,前不久,他们检察人员在正常工作中发现,南关区汇文路上有一家炸鸡店名为“叫了个鸡”,小店虽然不大,但该店的牌匾很醒目扎眼,该店名称存在歧义,涉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破坏社会公序良俗。而根据《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序良俗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对此,我们检察机关已经给市场监管部门发去了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书,要求在两个月内进行整改,否则我们将将采取公益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郜玉明说,经过检察人员再次踏查,发现这家炸鸡店正在更换牌匾,把“叫了个鸡”几个醒目的大字已经除去了。
原来早在2017年3月,“叫了个鸡”炸鸡品牌因发布恶俗广告而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罚款50万,根据处罚书上的解释,这家餐厅的在门店、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各种地方使用了诸如“叫了个鸡”“没有性生活的鸡”“和她有一腿”“真踏马好翅”等宣传语,违背了社会的良好风尚。经媒体曝光后,各地迅速跟进调查,对很多店面的宣传和招牌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