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张森 张长海
因林苗被淹,就拖欠租金?近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来到事发地对这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巡回开庭,并特意邀请了两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3名县人大代表和部分村民旁听。
2016年5月,淅川县某园林公司与九重镇程营村肖楼自然村4个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以每年每亩880元的价格租赁土地155.2亩,在支付了第一年租赁金后,该公司以雨水淹死11万棵河道景观林苗为由,迟迟不予支付2018、2019年两年租金共计27万余元。在讨要无果后,村民们选派小组长为代表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在法官、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等的积极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2020年1月22日前,被告支付原告273152元的租金,如果不能按时支付,被告自愿将155.2亩土地上的附着物清除进行复垦,并交给原告。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淅川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渠首,肩负一库清水送京津重任的实际,向旁听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宣讲,并发放了《呵护丹江碧水 建设美丽淅川》普法宣传单。
“法庭现场开庭向群众解释清楚,还村组干部一个‘清白’,可是帮了村里‘大忙’。”程营村党支部书记杨书全说。
淅川县人大代表张云雪看到原被告双方在法庭出具的调解书上签字,高兴地竖起了大拇指:“今天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这不仅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更支持服务了美丽乡村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