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巡回审理赡养纠纷案件

2020-07-02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68℃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吴东阳 马君如

近日,重庆南川法院大观法庭周仁敏法官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一行冒着大雨前往南川区白沙镇开展巡回审判,在井泉村服务中心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此次巡回审判吸引了白沙镇各村干部和群众100余人旁听庭审,成为一堂“家门口”的生动法治教育课。

“全体人员肃静,现在开庭!”随着法官一锤敲下,巡回法庭拉开序幕。该起赡养纠纷案件中,原告老人王某某(女)已年过九旬,家住南川区白沙镇顺竹村,王某某育有五个子女(三儿两女),丈夫去世后便在三个儿子家轮流生活,后因三个儿子均外出务工,便将王某某安排在小女儿家生活,但小女儿身患残疾,无固定收入来源。兄妹五人因为母亲养老生活费用发生纠纷,经过村委会等当地调解组织调解未果后,在委托代理人的帮助下,老人向南川法院提起诉讼。

为充分发挥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受理该案后,南川法院立即与白沙镇政府取得联系,将巡回审理王某某赡养纠纷一案的公告张贴到每一个村,并选择在赶集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到庭旁听的村民们聚精会神聆听庭审内容和法官释法,法庭秩序井然。

审判中,法官周仁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关于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原被告、旁听村民予以了解释。在庭审过程中对被告进行教育,告知其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更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有义务照顾好老人晚年生活并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生活条件。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5个子女轮流赡养王某某,各个子女赡养母亲期间的生活费、护理费、门诊医疗费由各子女赡养期间自行承担。

“每个人都会老,现在我们怎么对待自己的父母,将来我们的子女很可能就这样对待我们。这是我第一次到庭审现场,很有教育意义。”白沙镇井泉村4组村民李某某说道。

白沙镇副镇长何祖平表示,为营造了良好的乡村法治氛围,开庭前,镇政府积极号召村民旁听审判。他说:“此次巡回法庭不仅对依法处理矛盾纠纷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也为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巡回办案,将法律送到离群众更近的地方,让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在具体案件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威严和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这正是南川法院大力推动巡回审判工作、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