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翟小功 通讯员杨世锋 1月12日上午,海南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就朱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拟作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律师、人民监督员出席担任听证员,听证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永忠主持,案件承办人、侦查人员、当事人到场参加。
2016年至2017年期间,海南某地产公司与海南某广告公司签订了《广告用品制作合同》,时任该地产公司营销部策划专员的同案人周某某(已判刑)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双方没有发生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要求该广告公司法人代表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提供票据,双方商定分赃比例后,朱某某向其提供虚开的发票,周某某则使用虚假报账和重复报账的方式向地产公司报销。
经鉴定,两人共同侵占被害单位海南某地产公司人民币109万余元,其中周某某获利人民币67万余元,朱某某获利人民币42万余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投案自首、认罪认罚,并全数退还赃款。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阐述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依据。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发表对该处理决定的意见。听证员针对量刑情节等争议焦点向当事人进行提问。
听证员评议后发表意见,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从犯、退赃退赔的情节,且系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式员工有100多人,近十年上缴税收近千万元,对其不起诉会帮助其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
最终,三名听证员一致同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朱某某表示意识到自己错误,真诚认罪悔罪,将深刻吸取教训,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此次对民营企业家拟作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今后,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继续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以听证方式促进涉民营企业案件司法公开,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彰显美兰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