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王宇 实习生陆敏 在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2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法院立足基本省情,着力构建巩固具有云南特色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今年1月至11月诉前调解案件达98593件。
山区多、民族多、边境线长是云南的实际情况,“受限于地理条件和经济环境,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大多长期居住生活在一个地方,相邻彼此较为熟悉,是一个乡土熟人社会,民众相互间产生的矛盾纠纷大多是传统的民事纠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滕鹏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非诉讼的化解纠纷方式恰恰可以解决司法裁判不能将矛盾纠纷所涉关系“一锅烩”的局限,通过人民调解员、村(社)、行业等调解组织的居中调解、和解,能将这些矛盾纠纷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关联问题统筹解决掉,其处理结果更为民众所接受,从本质上彻底解决纠纷,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
紧扣省情,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云南法院通过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目前,云南全省法院共设立调解工作室568个,聘请特邀调解员17709名,法院专职调解员961名。统计显示,2020年1至11月,诉前调解案件98593件,调解成功41866件,司法确认15870件。
在此过程中,云南广泛建设民族调解室、地域文化调解室,引入熟悉民族习惯、风土人情的民族人士作为调解员,配置双语法官192人,聘请双语调解员585人,民族特色化解纠纷的经验做法得到不断推广。并确定了全省12家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法院、沿边地区法院国门诉讼服务站曾至14家等进一步深化涉外涉侨多元化解和国门诉讼服务水平。在云南省高院的持续推动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实施,成为了全国首个自治州层面的“多元解纷”促进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