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庄岩
“真心感谢检察官,没想到你们会关注我的情况并给予救助。”近日,在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室内,老叶接过救助金后连声道谢。
2014年,老叶驾驶电动车上班途中,突遇大风掀起雨衣,行车视线被遮挡,车辆撞上路沿导致老叶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其左肩关节脱位、左臂骨折。后老叶所在工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人社部门认为该事故为单方道路交通事故,老叶本人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才可认定为工伤,故对老叶的工伤不予认定。
老叶不服申请行政复议。2015年6月16日,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于是老叶向法院起诉。该案前后历时6年,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定老叶在风雨天气中骑行,因未尽到谨慎驾驶的注意义务而导致受伤,其自身存在主要过失,依法不予认定为工伤。此后,老叶继续向法院、检察机关及行政机关诉讼信访,仅申诉信就写了36份。
“该案属于典型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虽已走完诉讼程序,但案结事未了。”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曹燕飞表示,作为检察机关,有义务回应申诉人的合理诉求,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该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0年9月,苏州市检察院将该案列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册案件,与太仓市检察院两级联动,组成一体化办案组。此后,办案人员多次上门走访当面释法说理,帮助老叶解开心结。
在走访过程中,办案人员还了解到,老叶在部队时曾受工伤,左手落下终身残疾。在摔伤事故发生后,老叶花费数万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还需要一大笔费用。且老叶夫妻二人均为失地农民,家中还有患病老人和正在上学的孩子,而老叶家的月均收入仅为1300余元,是当地出了名的“困难户”。
“多年的诉讼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老叶迫切想得到工伤赔偿也是为了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太仓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涛说。
为帮助老叶一家走出困境,办案人员考虑从国家司法救助角度为其提供帮助。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当事人并不在救助范围之内,之前苏州地区也没有过类似的救助先例。
“即便老叶的申请能够通过,司法救助金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支付到位,而他身体内还有钢板尚待取出,急需资金渡过眼前难关。”案件讨论会上,办案组组长曹燕飞点明该案的难点。这时,曹燕飞想到借助“太仓市娄东检爱慈善基金”对老叶予以实质性帮扶。
太仓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峰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2020年9月,该院牵头成立苏州地区首个由检察机关发起设立的司法救助公益基金项目,该基金采用定向方式建立,由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募集,慈善总会进行日常管理,主要用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民事侵权、涉访涉诉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慈善救助。
9月25日,太仓市检察院召开慈善救助金发放仪式,将一万元救助款交至老叶手中,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解决失业保险和医保报销等问题。“我的事这几年没少麻烦你们检察院,你们的帮助让我重新看到了希望!”久绕心头的烦心事解决后,老叶郑重地在息诉罢访承诺书上签了字。至此,这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历时6年的行政确认纠纷案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