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最近变化很大,不仅学会了主动和我们交流,和老人们相处时也很有礼貌。”近日,辽宁省辽阳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到县养老院回访时,该县养老院院长紧握着干警的手高兴地说道。3个月前还被大家认为是“问题少年”的王某,如今赢得了养老院工作人员和老人们的夸奖。
一个未满18岁的少年为何会被送到养老院?这还得从今年7月说起。今年7月,王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辽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阅卷时发现,王某盗窃的物品多半是衣帽、运动鞋等。提审中,检察官又发现王某答非所问,无法正常交流。“王某是否存在智力问题?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察官带着疑问展开了调查。
原来,王某因出生时煤气中毒,导致智力发育迟滞,智商仅达到7岁儿童水平,经法医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承办检察官深入调查了解到,王某的父亲王某军(化名)常年在外打工,和家人已经半年没有联系,母亲也为智力障碍人士。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王某小偷小摸的行为给邻居们惹了不少麻烦,房东也表示若大人不能管教好王某,将不会再租房给王某一家。
“王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缺乏必要的认知,且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可以促成双方调解。”随后,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系被害人沟通协调。在了解到王家的实际情况并听取检察官的耐心解释后,双方达成和解,辽阳县检察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只是第一步,帮助王家走出困境才是关键。辽阳县检察院针对王某监护缺失的情况,主动与县民政局沟通,将王某寄养在辽阳县养老院,安排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勤杂工作,并邀请心理专家对他进行心理矫治。日前,公安机关找到了王某军,经公安干警耐心劝说,王某军表示即刻返家。
“辽阳县检察院通过多项举措修复原生监护关系,帮助‘问题少年’走出监护缺失困境,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辽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伍崇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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