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虽然不算多,但一想起来心里就堵得慌。5年过去了,总算能过个舒心年啦!”日前,姚某来到河南省嵩县检察院,曾经被欠薪的苦恼一扫而光。
2017年,姚某在杨某甲的工地上干活,被欠劳务工资2万元。多次讨要未果后,姚某选择诉诸法律。2021年6月9日,嵩县法院受理了姚某起诉杨某甲、河北某公司支付劳务工资一案。诉讼过程中,因案外人杨某乙申请承担本案责任,嵩县法院遂追加杨某乙为本案第三人。在此情况下,姚某申请撤回了对河北某公司的起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但法院在执行时发现,杨某乙已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鉴于此,姚某以原生效调解书违反自愿且第三人杨某乙与被告人杨某甲为亲兄弟关系、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嵩县法院提交了新证据,请求撤回原调解书并重新审理。嵩县法院经合议庭审理,以该调解书不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亲属关系不能证明被申请人与被告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为由,驳回了姚某的再审申请。
姚某不服,于2021年10月9日到嵩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详细了解全案情况后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也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民事调解书,而到执行时出现了杨某乙不履行义务的问题,姚某才对调解书提出再审请求。
为打破僵局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多次对双方释法说理,最终促使杨某甲于2021年12月底将2万元工资全部支付给姚某,姚某当场提出撤销监督的申请。至此,这起长达5年之久的讨薪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刘立新 贾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