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谢谢检察官,你们送来的这份‘年货’真是太棒了!”1月15日下午,山东省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来了一群特殊的“安装工”——两名检察官和博兴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顶着严寒,带着锤头、梯子,一起动手,很快就把一枚崭新的“光荣之家”标识牌端端正正地挂在了村民郝某的门梁上。见状,不仅郝某全家喜上眉梢,就连围观的村民也是连连称赞。
“俺孩子还没退伍,为啥连个光荣牌都不给发?这个理俺该找谁去说?”1月15日一大早,一封情况反映信摆上了博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张钊的案头。对此,检察官十分重视,迅速赶到郝某家中核查情况,经核查发现郝某反映的情况属实。
“光荣牌不仅是一块‘身份证’,其背后更承载着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风尚,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军属的自豪感,激励现役军人保家卫国的热情,这事可容不得丝毫懈怠!”检察官分析认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是党和政府的庄重承诺,更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帮助郝某家申请光荣牌,亮明军属身份,也是维护现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公益守护职责,必须尽快落实。为此,检察官依据《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等,迅速向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及时履行职责,尽快为郝某一家发放、悬挂光荣牌;同时建议对全县涉军群体的光荣牌发放对象进行一次起底排查,切实查缺补漏,防范类似情况。
接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高度重视,不仅为郝某一家人申领了光荣牌,还先后排查出现役军人相某家中的老旧光荣牌需要更换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