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出击为特定群体维权撑腰

2022-03-09 来源:法制网 热度:67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梁盈盈

不久前的一天,李先生手里拿着一面锦旗走进广东省清远连州市检察院,锦旗上写的“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十个大字表达了他对该院司法为民的赞许与感激。原来,他连续多年为孩子在校购买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含疾病身故)保险,但在孩子患病多年因治疗无效去世后,他多次通过学校及有关部门向保险公司索赔均遭拒绝,最终在连州市检察院的帮助下拿到了赔偿金。

2021年以来,连州市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将支持起诉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载体,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出击办理了一批支持起诉案件,为特定群体发声。

2021年4月,连州市检察院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中了解到,李先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为在该校就读的孩子购买了“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身故,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意外和疾病住院医疗等。之后,孩子因患病治疗无效去世,他多次通过学校及有关部门向保险公司索赔,均遭到拒绝。

“支持起诉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城乡扶贫对象等特定群体。”连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李先生与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不属于上述特定的农民工、未成年人或扶贫对象,承办人综合考量李先生的知识水平、法律意识、经济条件等因素后,认为其在经济和法律资源占绝对优势的保险公司面前可能存在维权困难,且在维护自身权益多番奔波碰壁的情况下已产生不良情绪。

为此,连州检察院综合评判争议双方的现状及申请人的诉求,果断为李先生提供支持起诉检察服务,平衡双方诉讼地位。

该院检察官以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帮助申请人在调查核实和法律适用方面厘清思路、明确诉求,并依法支持起诉和派员出庭,规范履行职能。

最终,连州市人民法院一审采纳检察院意见,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李先生保险金142292元,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

上述负责人介绍说,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城乡扶贫对象等特定群体,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常常会因为知识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经济条件差等原因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维权,从而采取过激方式维权,让“有理”变得“无理”,或者干脆“吃哑巴亏”,消极应对。

8万元对于一个用工企业而言不算多,可是对于6名农民工而言却不是一笔“小钱”,关系着一家老小的生计。

连州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并查实,2021年1月至4月期间,连州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钟某某雇请陆某某等6名农民工在连州某工地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后协商确定未支付的劳动报酬为8万元。此后,该公司对该笔劳动报酬却一直久拖不付,陆某某等人多次追讨劳动报酬均未果。

该院在与陆某某等6名农民工取得联系后,考虑其法律知识匮乏、诉讼能力欠缺等因素,决定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讨薪问题。该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相关材料及证据后,多次居中协调双方争议,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依法向连州市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此后,检察院在参加法院主持召开的庭前调解会议上,再次结合案件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举减轻了农民工的诉累,以更平和宽松、简洁快捷的方式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总结办案经验和教训,不仅是为了从中汲取良好工作方法提升办案水平,也是为了更好向群众宣传检察工作,不断扩大检察机关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据介绍,司法实践中,“一案一总结”是连州市检察院办案的常态。

连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后,案件承办检察官会认真总结梳理案件信息,采取通过该院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开相关案例的方式,向社会宣传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检察机关不断拓展支持起诉职能、探索支持起诉新方式提供强大动力与奠定良好基础。

同时,连州市检察院还进一步完善外部协作机制,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就线索移送、个案会商等与人民法院、劳动监察大队、教育局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支持起诉案件有效衔接,努力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提供有质量、有温度的检察服务以及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