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一位女士看着银行转账记录,不由得湿了眼眶。这位女士是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段某前妻。
2021年6月4日,段某外出就餐时与田某发生纠纷,被田某击打头部致重伤二级。案发后,段某仅得到2000元赔偿款,多亏家属东拼西凑的10万元医疗费才保住了性命。但是,筹措后续手术费的事却愁坏了段某。
承办检察官王金茹调查走访时发现,段某离异后独自生活,平常靠打零工生活,微薄的收入除维持日常生计和偿还母亲生前治病费用外,还要负担女儿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受伤后,段某不仅丧失了劳动能力,也没了收入来源,还面临生活不能自理、医院医疗欠费、无钱继续手术等诸多困境。该院认为段某生活状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由于段某入院后都是其前妻在处理相关事务,检察官在征得段某家属同意后,由段某前妻受托提出救助申请。
因对救助政策不了解,段某前妻对司法救助充满疑虑,一直回避。王金茹便耐心释法,给段某前妻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规定,指导段某前妻准备申请材料,并告知其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的帮扶措施,不影响后续向田某追索赔偿。
经综合评估,该院给予段某救助金9.8万元。拿到救助金后,段某的手术费有了着落,一家人的生活困难也得到暂时的缓解。为让救助更加精准可持续,该院向段某居住地村委会通报了该案办理情况,并由当地村干部持续关注段某生活状况,及时提供必要帮扶,待段某伤情稳定后,协助其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闫昭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