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2021年7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全国首家劳动法庭——苏州劳动法庭,连同此前批准设立的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苏州破产法庭、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苏州中院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同时拥有4个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专业化法庭的法院,形成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具有标志意义的“四庭协同”格局。
“我们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完善现代化专业审判体系、健全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高效能劳动审判工作、回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需求四方面入手,将建设好苏州劳动法庭,作为维护民生权益、优化劳动用工环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2021年7月16日至2022年4月25日,苏州市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908件,苏州劳动法庭受理二审案件1724件,通过践行劳企“双保护”审判理念,实现了劳动人事纠纷处理“零舆情”的优异效果。
破解新业态劳动争议案难题
近年来,外卖配送员、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等新型劳动者维权案件不断涌现,2021年苏州基层法院受理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共63起,其中外卖行业劳动争议25起、快递行业20起、网络直播行业9起。
“传统用工模式中,专属于一家用人单位的协议签订、日常考勤、工作安排、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劳动用工内容,在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模式下呈现人为分离态势,用工主体难以界定,导致对劳动关系确认标准不易明晰。”苏州劳动法庭庭长王岑介绍说。
为破解新业态、新经济、新模式给传统劳动法律体系与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方面带来的新难题,苏州中院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举行专家研讨会,并邀请上海、浙江等地人社部门、平台企业共同参与研讨,加强对难题的研究把脉。
苏州某电气公司系国内吸尘器领域头部企业,因19名员工集体“出走”至同业竞争企业,该电气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为由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中查明,19名员工都通过保密协议等形式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已向其中14名员工足额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据此,法院判令该14名员工合计支付违约金340万余元,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至约定期限届满。该案上诉后,苏州劳动法庭二审驳回了员工上诉,维持原判。
“科技型企业和员工间竞业限制纠纷呈现增长态势。”苏州劳动法庭副庭长沈军芳在分析该案典型意义时介绍,该案适度体现了对违约行为惩罚性考量,在保护商业秘密与支持自由择业、竞业限制约束与人才合理流动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依法引导劳动者在诚信履约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发展,有利于保护并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县市级远程视频庭审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提升审判效率,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灵活便捷的优质审判服务,苏州中院近年来推出一批创新性审判机制。
依托“智慧审判苏州模式”,苏州劳动法庭通过电子诉讼改造劳动人事案件审理流程与审判方式,借助高科技信息化网络与信息终端,构建劳动争议当事人通过视频远程连线参与苏州中院二审庭审的模式,节省“打官司”出行成本,破解在线庭审视频模糊化难题。“通过实现互联网庭审及电子送达,确保县(市)级远程视频庭审全覆盖,大大节省群众‘打官司’出行成本。”苏州劳动法庭副庭长杨俊生说。
在苏州劳动法庭指导下,相城区人民法院创建“智慧审 融相城”劳动人事审判示范项目,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在线办理全场景、全覆盖、全互联,探索传统劳动争议案件全链条电子化处理模式;虎丘区人民法院创建“问诊清单 异步质证”机制,引导当事人在线填写清单、交换证据等,完成庭前诉辩过程,有效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庭审效率及调解、服判效果。
苏州劳动法庭在全国率先实现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民商事案件归口审理,并成立苏州劳动法庭智库,创设“企业高端人才劳动纠纷专业合议庭”“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案件专业合议庭”两个专门审判团队,围绕主题开展类案处理专业化调研与精细化裁判。
与此同时,苏州劳动法庭还延伸审判职能,建立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审衔接”机制,不仅在裁审受理范围、裁审适用标准、裁审程序衔接上保持一致,而且还通过“关口”前移,加强对苏州辖区内10件以上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协同处置与业务指导,有效避免因案件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
树立双保护理念防虚假诉讼
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支持企业正当管理、依法平衡劳企利益,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难点。王岑介绍,通过树立“双保护”审判理念,在着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劳动者合理诉求的同时,也要防止劳动者“肆意任性”和严重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依法支持企业正当履行建章立制、调职调岗、解聘解雇等管理职能。
据了解,为做好企业“体检把脉”工作,姑苏区人民法院制作《用工法律体检服务报告》、制定《用工风险法律提示书》,帮助企业杜绝涉诉隐患。疫情期间,该院“出诊”20批次,为区域内100余家企业提示用工法律风险。近期,这项创新举措已由苏州劳动法庭会同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苏州劳动法庭还主动加大司法供给,通过普法宣传、风险提示、裁判回访等方式促进企业用工“内环境”治理。截至目前,法官走访辖区内重点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及外资企业20余家。
为净化用工环境、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苏州劳动法庭还制定《劳动争议案件虚假诉讼识别与防范办法(试行)》,发布虚假诉讼排查报告并附典型案例,切实指导全市法院增强办案敏感性与应对预防能力,强化对劳动争议虚假诉讼、“劳动碰瓷”行为的甄别打击力度,努力构建诚信规范的用工环境与诉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