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盗取他人银行卡17500元 获谅解未被捕

2015-10-1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19℃

近日,长泰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同日长泰县公安局对黄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月11日下午15时许,28岁的务工人员黄某与妻子徐某到建设银行自助取机等候取款时,发现另一台机子的取款人取完款后,忘记将银行卡取走,家境贫寒的黄某想起卧病在床的老母以及刚出世不久的孩子,顿生贪欲之念,便从遗留的银行卡里取走人民币17500元。次日,遗失银行卡的夏某到银行挂失时,发现卡内的钱已被他人取走后遂报案。2月15日,警方通过查看银行监控录像及交易记录等方式,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归案。

公安机关将案件提请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该院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将盗来的钱给母亲及儿子看病,并给家里人备置了些衣服,其因家里经济拮据才偶发贪念,案发后积极主动将赃款全部退还被害人;被害人夏某也主动出具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黄某从轻或减轻处罚。该院侦监科干警专程走访了黄某所在公司,了解到黄某平常在公司表现良好,勤恳上进,技艺娴熟,与同事相处融洽,黄某的总经理愿意为黄某做担保,希望检察机关给黄某一次改过的机会,让其重回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