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0后大学生自称交钱就能帮人将户口迁入北京市,以此骗取他人230万元,然后再伪造证件、冒充公安局长秘书到公安机关去上户口。日前,被告人陆迅因犯诈骗罪被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间,被告人陆迅花言巧语,自称能够给怀来县沙城镇的赵某及其孩子办理北京市户口,骗取赵某信任。后赵某分五次通过银行卡转账给陆迅汇款人民币230万元用于办理北京市户口。2011年4月,陆迅将私自伪造的北京市准迁证交给赵某,后赵某将其本人及子女的户口迁出,并将迁移证交予陆迅,同年5月5日陆迅胆大妄为,竟冒充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的秘书王某,并持伪造的准予迁入证明及赵某等人的迁移证明目张胆地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花园路派出所上户口,其拙劣的骗技终被机警的派出所民警当场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