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人员范某为了达到“一夜暴富”的目的,以自己能够办理土地指标为由骗取被害人350万元的巨额费用,后逃匿被捕。经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被告人范某,男,高中文化,无业。在2011年10月,因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被害人白某,得知白某正在积极跑办廊坊市的两个项目占地手续时,范某便主动找到白某对其谎称自己有能力为其办理两个项目的土地指标事宜,白某信以为真,随即便委托范某为其办理并先期通过银行转账给范某50万元的运作费用。2011年12月,范某以土地指标快办下来了,但是费用不够为由,再次向白某索要300万元,为了能够尽快得到土地指标,白某又通过银行转账给范某300万元。直到2012年3月,范某向白某承诺的期限届满后,白某仍没有能够得到土地指标,在多次追问范某办事进展情况后,范某向白某提供了两份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办理两个项目土地指标的证明复印件(经鉴定,该两份证明系伪造),以此来拖延时间,2012年5月,范某逃匿失去联系。案发5个月后,范某被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