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首例涉外侵权损害赔偿案开庭审理

2015-10-11 来源:互联网 热度:2308℃

日前,韩国人张某等诉被告何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市中院审理的首例涉外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2011年5月8日2时20分,何某驾驶皖P80509号“桑塔纳”出租车由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往双桥方向行驶,车行至宣城市S104线183km+600m处,碰撞道路前方右侧行人韩国人郑某,造成郑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郑某妻子张某及女儿、父母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何某、肇事车车主董某及承保肇事车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受害人郑某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01万元。

因该案受害人郑某是外国公民,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较为复杂。为做好案件的公开审理工作,市中院作了精心准备。庭审中,审判长向各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详细告知了诉讼权利与义务,并向原告方强调了外国公民在中国参加诉讼与中国公民具有同等待遇。原告方的委托代理律师、被告何某的委托代理律师、被告董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某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并在庭审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充分的辩论意见。

因该案需进一步核实相关证据,且当事人争议较大,合议庭未当庭宣判,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