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邓丽君全传》一书侵犯邓丽君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邓丽君的哥哥将该书的出版发行单位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50余万元。此案已由西城法院受理。
邓兄称,由师某、楼某编著,被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出版发行的《邓丽君全传》一书,在书名、封面、书脊、内页等众多显著位置突出使用“邓丽君”姓名,系盗用邓丽君姓名的侵权行为。
该书的封面、扉页和内页等众多位置,整幅突出使用邓丽君小巷照片500幅,系对邓丽君肖像权的侵权行为。
该书还以“首次披露邓丽君生前七段‘情史’”吸引社会大众,擅自披露邓丽君个人隐私,严重损害了邓丽君的名誉权。
其作为邓丽君的近亲属,为维护妹妹邓丽君的人格权及其他权利免受侵害,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涉案书籍,从市场上全面收回所有已发行的涉案书籍,并与库存书籍一起交给原告或在公证处见证下销毁。在《法制日报》之非中缝位置和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首页上向邓家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维权合理支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