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传销组织"老总"被批捕 编织"6.98万变1040万"发财梦

2015-12-2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05℃

宣传所谓的国家项目“1040阳光工程”,编织自愿申购投入6.98万元,三年内可获利1040万元的发财梦,五犯罪嫌疑人通过“拉人头”的方式,每人均发展形成30余人至上百人的传销组织伞下体系结构,从中获取高额返利。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梅某、段某、吴某、朱甲某及朱乙某等五人依法批准逮捕。

“1040阳光工程”,也称“自愿连锁经营业”,无产品、无店面、无国家许可,纯资本运作,实则是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以“纯拉人头”的方式,宣传“1040阳光工程”,为骗取亲朋好友信任,谎称该连锁经营有政府支持,只需缴纳6.98万元,再发展一定数量的下线,就可在三年内拿到1040万的回报。

该传销活动成员共分5级,由低到高分别是实习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和高级业务员(又称“老总”)。梅某、段某、吴某、朱甲某及朱乙某等五人自2011年以来陆续加入“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后在南昌市青山湖区等地陆续组织他人参与,通过不断地拉人头加入该组织,后五人陆续升任为老总级别,每人均发展形成了30余人至上百人的传销组织伞下体系结构,并从中获取该传销组织的高额返利。

该传销组织采用晋升奖励制度,晋升采取“五级三晋制、出局制”。符合认购资格的购买人最多可申购21份额,以3300元为一股,另交500元管理费,即6.98万元,就可自动晋升主任级别。入伙一个月内,还可获得1.9万元的返现,实际出资为5.08万元。之后就是发展下线,在晋升级别的同时获得奖励,但必须认购11份额成为主任才能够发展下线,每个最多只能发展3个下线,下线再发展下线,当发展到29人时,累计销售600份以上,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至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

经审查,梅某、段某、吴某、朱甲某及朱乙某等五人以连锁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五级三晋制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其行为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