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公司员工内外勾结窃取优质手机号码诈骗21万被判刑

2015-12-21 来源:正义网 热度:2173℃

石家庄一男子杨某通过电信公司员工徐某提供的工号和密码,非法进入电信系统,私自将电信公司已出售的尾号为1111和8888的两个手机号码篡改成被害人李某的信息,并将两个号码以2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杨某和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经查,2014年10月,被告人杨某找到在石家庄某电信公司工作的被告人徐某,二人预谋通过进入电信系统非法修改手机用户名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后徐某利用工作机会获知了其所在单位石家庄某电信公司同事的工号和系统密码并将该信息提供给杨某。杨某随即通过互联网发布了出售电信优质手机号码的信息,次日,被害人李某通过互联网联系上了杨某欲购买杨某发布的优质手机号码并确定了交易时间和地点。随后,杨某利用徐某提供的工号和密码非法进入电信系统,将系统内的尾号为1111和8888的两个优质手机号码的用户信息非法修改为了李某的身份证信息。后,杨某陪同李某来到石家庄市一电信营业厅内用李某的身份证补办了上述两个优质手机号码的SIM卡,补卡后,李某支付给杨某费用21万元。杨某和徐某将21万元平分。

该案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以杨某、徐某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徐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骗取被害人李某钱财的行为,且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