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史万森 日前,套路贷犯罪嫌疑人陈某丰、叶某胜、周某森被从境外成功押解回包,标志着包头市公安局历经一年工作,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4·2”套路贷案件终于完美“收官”。
据了解,“4·2”套路贷案件是包头市公安局办理的第一起“套路贷”案件,也是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重大案件。(法制日报2018年8月28日曾作报道)
2018年3月,包头居民葛某来到包头市公安局报案,称其在网络上通过软件打借条的方式卷入“套路贷”诈骗,自2017年11月起到报案时止,需要归还本金20万元,且已被连续索要“利息”7万元左右,现已无法偿还高额债务,无法应对多种软硬兼施的催收手段。
随即,包头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立案开展侦查。经过近一个月的工作,包头市公安局专案组在江苏无锡、山西运城、浙江温州等地统一收网,共抓获涉嫌“套路贷”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近500人,押解回包头193人。
其中,江苏无锡新期待信息咨询公司主要负责人陈某丰、叶某胜、张某为“4·2”套路贷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2018年4月2日在江苏等地抓捕时,张某成功归案,但其余两名主犯在案发前就已潜逃境外。为确保打击力度与打击效果,包头市公安局在缜密侦查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安部、公安厅相关部门,在公安部、公安厅的大力支持下,历经一年时间,最终于2019年4月19日在境外成功押解“4·2”套路贷主犯陈某丰、叶某胜及同案犯周某森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