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被骗参加传销导致血本无归,为“翻身”竟绑架学生勒索赎金。1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传销人员王某因涉嫌绑架罪被灵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年9月17日,因参与传销活动被骗的王某一直寻思着如何能够在短时间内把损失赚回来,当其闲逛到八里街和风巷9号楼时,发现该楼6楼有一间未锁的空置房,其从楼上下来的过程中,发现附近有许多学生放学回家,便产生了绑架学生搞点“意外收获”的念头。于是,王某回到其租住的房内,拿上毛巾、水果刀、绳子、蛇皮袋等作案工具返回和风巷9号楼伺机作案。
当晚19时50分许,王某在和风巷对面的7号楼楼道口发现放学回家的芳芳(化名)正准备用钥匙打开一楼通道的铁门,而此时四周无人,王某快步靠近芳芳,用事先准备好的刀架在方方的脖子上,将芳芳挟持至6楼空置房内。进入房内,王某将芳芳手脚用尼龙绳捆绑,并用言语恐吓芳芳,待逼问出芳芳的姓名、家庭情况、其父亲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后,又用毛巾将芳芳的嘴巴堵住。9月18日凌晨4时许,王某离开空置房,用自己的手机给芳芳的父亲发短信,表示芳芳和自己在一起,并警告芳芳的父亲不能报警,之后立即关掉手机。1小时后,王某又打电话给芳芳的父亲,让其准备50万元现金放置到灵川县定江镇高架桥旁。由于害怕被抓,王某打完电话后就再也没有回到绑架芳芳的空置房内,而芳芳终于在9月18日凌晨5时许自行挣脱了绳索取下嘴里的毛巾,随后发现关押自己的地方就在自家对面,于是芳芳大声呼救,终于被赶来的父母和民警解救。
经过侦查,公安民警在王某的出租屋内将逃匿的王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