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森长期与妻子两地分居,寂寞难忍,在酒精刺激下,竟将黑手伸向了自己的侄女。12月30日,湖南省桂东县检察院以阿森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8月29日21时许,阿森与父母及阿紫姐弟等人吃完晚饭后,回到二楼住房内准备睡觉。回房后,阿森由于长期与妻子两地分居,加上晚饭时喝了点酒,便产生了与侄女阿紫发生性关系的想法。随后,阿森来到隔壁阿紫的房间门口,以商谈侄儿阿斌读书为由,将阿紫骗出门口,然后将其强行拉进自己的房间内。进房后,阿森向阿紫提出要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要求,阿紫听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并试图离开房间。见此情形,阿森不顾阿紫的哀求,强行将阿紫抱至床上,用身体压住阿紫,试图与其发生性行为,但由于阿紫极力反抗未得逞。后阿紫趁机逃离并将阿森的行为告诉了母亲及爷爷。
公诉机关认为,阿森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强奸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阿森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文中人物皆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