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驾车速度过快,担心被测速仪拍下,竟将路边的测速仪毁坏。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被告人邢晓林提起公诉。
经查,现年27岁的邢晓林是南通市通州区人,2015年2月24日中午,邢晓林自行驾驶轿车前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当其驾车行驶至位于通州区世纪大道与鹏程大道交叉路口往南约200米时,邢晓林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超速了,而附近路段又有测速仪测速,遂担心自己因超速而被测速仪拍到,并将会导致自己被罚款,便产生了把测速仪拿走的念头。
拿定主意后,邢晓林就把车开到距离测速仪南边几十米的地方,并将车停在路边,自己下车前去观察。当发现测速仪被锁在测速箱内,邢晓林又犯愁了,如何才能将测速仪取出来?正在冥思苦想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轿车后备厢内有一个灭火器,何不用它把测速箱砸坏,就能把测速仪取出来了!于是,邢晓琳立刻返回轿车处,并把后备厢内的灭火器取了下来,接着就用灭火器将测速箱上的锁扣砸坏,终于顺利地将测速仪,以及电瓶统统取了出来,并放置在自己的轿车内。
拿走测速仪的事情办完之后,邢晓林很快驶离了测速点。但是在行驶过程中,他仍一直担心车上的测速仪会被发现。于是,内心慌乱的他在经过通州区鹏程大道与通甲路交叉路口往西一座平桥时,突然想到如把测速仪扔进河里不就没人发现了。就这样邢晓林当机立断,把测速仪上的电源线割掉后,就迅速将测速仪以及电瓶都扔进了河里,而后驾车离去。
常言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当天下午5点钟,负责该路段测速仪安装回收的民警发现测速箱内的测速仪不见了,并迅速报警。通州区公安局经过审查,遂于当日立案侦查,通过调取当天该路段附近的监控录像,办案人员很快就锁定了邢晓林有作案嫌疑,并迅速将其抓获归案。后经鉴定,邢晓林拿走并扔到河里的测速仪已毁坏,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
“那天在已经超速行驶的情况下,还头脑发热地将测速仪拿走,并扔进河里,这既是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又毁坏了国家财物,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绝不再做这种事情了”。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讯问,到案后的邢晓林懊悔不已,连连表示忏悔。据了解,目前,他已主动赔偿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