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一男子因没钱用,为骗取钱财,竟伪造证件将他人房屋出售,后用冒充公安人员收取房款行骗。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易某系无业人员,平日爱好赌博,花销较大,又没有经济来源。2015年5月,李某在闲逛时见宜春城区一小区内有一套无人居住的毛坯房,即以自己的名字办了这套房的假房产证,且配了钥匙。同年6月,李某在“宜春58同城网”登出出售该房屋的消息。宜春城区一地产房屋中介公司在网上看到后,要李某将房子挂到公司出售,李某表示同意。当中介业务员来看房子时,李某以有事为由,留下房屋钥匙后离开。业务员在看房见该假房产证,便拿回公司复印。6月22日,被害人易某向中介提出要买该房子,中介即联系李某。次日傍晚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即谎称自己是袁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因车子撞了人急需钱用,要求先付定金10万元,并提供了其身份证与伪造的警官证复印件,易某及中介公司信以为真,将10万元定金交给李某,并约好次日上午办过户手续。后李某找各种理由推脱不去办过户。中介业务员到房管局查询,得知房产证是伪造的,遂报警案发,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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