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男子为讨要面子花费数万元聚众斗殴被抓

2016-02-1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46℃

因被讨要5万元觉得没面子,遂花费数万元纠集百余人,戴红领巾、持锄头柄相约打架。近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将被告人陈某、赖某、黄某、王某、杨某提起公诉。

2015年9月7日下午,林某某带人到被告人陈某经营的体育用品店里向陈某讨要欠款5万元。陈某于当晚将5万元转账给林某某,后觉得林某某带人到店里讨钱让他没面子,遂打电话与林某某相约打架。2015年9月8日16时许,被告人陈某支付了1万多元租赁了八辆旅游大巴车及小轿车等交通工具,纠集被告人赖某、黄某、王某、杨某等百余人,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中心小学围墙西侧聚集,以红领巾作为标识,手持锄头柄,准备与陈艺伟打架,后被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角美派出所巡逻警察查获而未果。

期间,被告人陈某出资6000元让被告人赖某购买了160根锄头柄等工具,并载至打架现场分发给参与打架人员;又纠集被告人王某、黄某、杨某分别在长泰县、角美镇和厦门市纠集方某某、薛某某、陈某某等百余人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福建腾裕建筑有限公司门口,准备参与打架,并承诺支付参加人员每人300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已支付杨某1万多元。

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组织被告人赖某、黄某、王某、杨某持械聚众斗殴,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