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捏造事实发帖诽谤警察获刑一年

2016-05-05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97℃

男子捏造事实利用网络诽谤警察被警方抓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荔浦县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1年。

现年32岁的江某是荔浦县人,捕前在浙江省平湖市某公司打工。2016年3月2日中午,江某在浙江看到老家荔浦县“一江名城维权群”里有人讨论“警察打人了”,也参与了讨论。其收集群里相关信息和图片,2016年3月3日14时许,江某利用昵称为“生活在低层的群众”(帐号为18290157718)在天涯论坛中编造帖文,发布主题为“广西荔浦警察何某推搡、殴打怀孕8月多的孕妇”贴文,贴文载有广西荔浦警察何某推搡、欧打怀孕8月多的孕妇,经常采购大量贵重物品行贿;其妻子李某无工作,平时打麻将都是100-200元一炮的;其家里有一个吸毒的哥哥等虚假内容,并对何某进行辱骂。贴文发布后,数天内网民点击量达10万余次,并在当地盛传,对何某及其家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社会影响恶劣。

2016年3月10日,浙江省平湖市警方会同桂林警方在平湖市将江某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远程勘验,江某发布的帖文至2016年3月10日,点击数为101284次。

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捏造并利用网络散布虚构的事实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