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王莹 通讯员周国勇 只因同桌的女性跟他人离开,请客男子一气之下竟然殴打与同时离开的男子。日前,该名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7年12月9日凌晨2时许,欧阳某某与他人在福州市长乐区一家酒吧喝酒,因不满同其喝酒的两名女性与池某等人离开,欧阳某某便伙同他人追到酒吧外的电动车停车场对池某进行围殴。其间,池某欲拿甩棍反抗被夺走,欧阳某某用该甩棍殴打池某导致多处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事后,欧阳某某四处逃窜,于2018年9月14日被警方抓获,同案两名嫌疑人也依法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