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乌鲁木齐6月26日电 记者潘从武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新疆全区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873件1206人,毒品种类呈现多元化趋势,涉案的毒品以海洛因和冰毒为主,“娜塔莎”、“喀秋莎”等新型合成毒品案件增多。新疆全区各级法院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记者了解,近一年来,新疆全区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毒品案件792件1057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为283人,重刑率为26.77%。通过对全区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毒品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随着新疆全区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如全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重大毒品案件,相较于去年同期毒品案件收案数下降比例达到49.64%。如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毒品案件数量,相较于去年同期毒品案件收案数下降比例达到41%;全区法院受理的毒品案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740件,非法持有毒品案件46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80件,以上三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9.19%。毒品种类呈现多元化趋势,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地已办理多起“娜塔莎”等新型毒品案件;犯罪手段多样化,呈现毒品交易方式隐蔽化、涉毒犯罪网络化等特点,侦查取证难度大。
据介绍,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新疆全区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整体从严,突出打击重点,体现区别对待。对于贩卖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予以依法严惩。同时对于严重毒品犯罪以及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依法严惩,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教育、改造大多数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充分适用财产刑,实行打罚并举,摧毁毒品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经济基础;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操纵、经营涉毒活动的黑恶势力,推动禁毒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展。
针对毒品犯罪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社会管理漏洞等问题,新疆全区各级法院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管控等意见建议,促进禁毒防控社会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全区法院持续开展禁毒法治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有效形式,营造严惩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和宣传声势,震慑和遏制毒品犯罪,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