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曹瑞楠 “您说的话我都记住了,今后一定不会再犯错了,好好开始新的生活,谢谢您,检察官!”小孙向办案检察官作出承诺。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十七岁的小孙初中辍学后辗转学过数控,在小区当过保安。2019年2月的一天,小孙与一同当保安的杨某一起入住临潼一家酒店,偷走熟睡杨某上衣口袋里的银行卡,并从ATM机内取走现金数千元。
针对小孙涉嫌盗窃一案,临潼区检察院综合考虑小孙的情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孙进行心理矫治,并制订了综合性预防帮教措施。
近年来,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针,探索建立了“慎、情、和、广、爱”五字工作法,以办案规范化为主体,以帮教、预防为两翼的“512”未检工作新模式,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