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冰糖冒充冰毒敲诈主犯获刑7年

2019-09-29 来源:法制网 热度:964℃

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8月30日,吉林省长春市两级法院对15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68人被判处刑罚。

长春中院审理并宣判了上诉人姚某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上诉人刘某犯敲诈勒索罪,原审被告人袁某吉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原审被告人陶某、张某犯敲诈勒索罪上诉一案,本案一审由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姚某偷偷将冰糖当做冰毒装入被害人苑某包中后,以苑某贩毒要报警进行要挟,敲诈勒索苑某人民币2.2万元。同时,迫使苑某让其朋友将现代牌机动车开到长春交给姚某等人。被告人姚某等人接受丁某某的委托清收哈弗H6车,姚某等人故意追尾孟某某驾驶的该车,并谎称为其修车,在与孟某某委托的付某某去修车的途中,使用暴力将付某某拽下该车,强行将哈弗H6车开走。随后姚某等人以不给找车的费用就不给车为由,向孟某某母亲强行索要人民币14000元。被告人姚某自称李明,清欠被害人王某某的贷款车辆比亚迪牌机动车,后姚某伙同刘某等人使用暴力强行将被害人王某某拽至车后座上,在让王某某在“收车证明”上签字后强行将该车开走。几天后姚某让王某某缴纳找车的费用,王某某没有同意,姚某、袁某吉伪造车辆抵押借款协议书等手续,将价值人民币65000元的该车通过抵押后,卖给他人。

绿园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七年;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袁某吉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姚某、刘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