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刘中全 近日,吉林省伊通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经数日查控,查获正一辆非法“跑街”摩托车,装酷耍帅的驾驶员也付出惨痛代价——驾驶证被扣12分,罚款200元。
近期,伊通县群众对“跑街”摩托车反响强烈,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加大了对“跑街”摩托车的关注,发现骑“跑街”摩托车的多为社会小青年,他们是为了追求刺激,在城区骑行大马力摩托车,通过高速行驶装酷耍帅。但“跑街”摩托车不但造成噪声污染,还加大了交通安全隐患。因此伊通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集中警力,在“跑街”摩托车易于出现的地段进行重点布控。
15时30分许,城区交警中队民警董恩奇、辅警姜鹏、邵俊宁、张强在北大桥方向发现三辆“跑街”摩托车向中心城区方向驶去,立刻用对讲机向中队长王建光、副中队长欧林辉发出拦截请求。
15时32分,在伊通大街与中华路交汇处,民警果断拦截住其中一辆遮挡号牌的摩托车,并控制了该车驾驶员张某星。
经查,张某星为农安县人,当天中午与几位“跑街”摩托车驾驶员相约一同出来“跑街”寻求刺激,几人从农安一直骑行到伊通,不想被交警查获。
经进一步检查,驾驶员张某星持有驾驶证,但为了躲避处罚,其故意遮挡摩托车号牌,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民警对驾驶员张某星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处罚,并暂扣了“跑街”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