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颜爱勇 通讯员贺亚峰 9月25日上午9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首例“跨域审判+”民商事案件在呼包二市进行。利用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包头铁路运输法院的科技信息化设备连接身处呼包两地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异地同步庭审,免去当事人长途舟车劳顿,大大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实现“便民、利民、为民”的司法服务目标又迈进一步。
本次跨域庭审的是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一在建工程应支付工程款的金额发生争议,一方认为双方已经进行了决算,按照双方确定的决算价款支付拖欠工程款,另一方认为双方并未进行决算,应当按照鉴定结论支付工程款,为此,双方当事人分别提举证据材料并针对证据发表举证、质证意见。跨域庭审中双方共向法庭提举了11组大约150页的证据材料,庭审通过科技大屏幕的传输,进行了异地证据展示,使双方当事人、合议庭都能够同时看到证据,改变了传统庭审中,一份证据在双方当事人及合议庭、法警之间来回传递的模式,当事人再也不用带着大包小包的证据材料奔波于异地参加庭审,这不仅大大缩短了当事人奔波的路程,而且也缩短了庭审的时间。整个庭审流程在“信息化的跨域审”模式下高效有序地,宣读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宣读起诉状,发表答辩意见、举证、质证、庭审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条不紊地开展,庭审活动顺利完成。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着7000多公里铁路里程范围的案件,同时还有2015年后增加的运输合同纠纷、航空运输损害责任纠纷及保险合同纠纷等“新三类”案件,多数民事案件当事人不在同一地区,此次跨域庭审案件,也标志着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民事审判正式进入“跨域+”审判信息化深化运用中,为实现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