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专家陪审”证券刑案

2019-09-30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01℃

法制网上海9月27日电 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张海燕 “被告樊某,你为何会在停牌前2日买入19万余股股票?”法庭上,坐在被告席上的一名女子正接受质询,而发问者则是一名人民陪审员。这一幕是昨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内幕交易案现场,具有特殊意义的是,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施行后,全国首例由金融专家陪审的证券类犯罪案件。

这两名金融专家分别是上海市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倪受彬、同济大学副教授范黎红。

此案被告宁某是一家证券交易公司经理,他在工作中获知一起收购案的利好消息,于是伙同妻子樊某在目标股票停盘前2日,用樊某控制的股票账户“精准”买入目标股票19万余股,并于股票复盘当日卖出,获利17万余元。

“这起案件涉及众多证券专业知识,尤其是控辩双方对宁某是否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争议较大,这些问题关系到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法院在审理中依法查明。”该案审判长、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黄伯青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面对诸多金融专业知识,我们引入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充分借用“外脑”,让专业人做专业事。

为了让两名金融专家更好地参与刑事案件审理,开庭前,承办法官在梳理案情的基础上,对该案应当查明的若干主、客观事实进行汇总,制作了“刑事事实问题列表”,表中详细标明每一项待查事实,并设置了予以认定、存疑、不予认定等选项,供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有针对性的对照选择。

开庭审理过程中,专家陪审员“按表索骥”,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帮助合议庭就案件内幕信息形成的过程、内幕信息内容、内幕知情人范围、内幕敏感期等专业问题进行了查明,使法庭能始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重点问题展开事实调查、举证、质证。

“金融刑事案件经常涉及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专业领域,金融专家陪审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势,可以帮助合议庭强化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在撰写裁判文书时,可以帮助法官用精准、简洁的专业化语言把案件事实讲清楚,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黄伯青说。

此外,本次庭审运用了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简称“206系统”),帮助法庭及时发现证据疑点,并及时进行查明。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