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黄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外发布消息称,从今年11月1日起,北京全市区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公司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相应的衍生诉讼类案件以及跨境破产类案件将由北京破产法庭集中管辖。据了解,北京市是首个对全市破产案件进行集中管辖的直辖市。
此次调整是继2016年9月,北京市一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对市级破产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后的又一次重大管辖调整。据北京高院副院长靳学军介绍,由北京破产法庭对全市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有利于进一步合理配置全市破产审判资源,切实提升破产审判司法能力和案件质效,提高北京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有利于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破产审判的相对独立性,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打造首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北京市一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说,一中院破产庭自2016年成立以来,紧扣营商环境对司法工作的各项要求,努力健全完善首都市场化破产机制,助力首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截至今年9月底,破产案件收、结案总数分别为175件和143件,申报债权数额达97亿元,确认债权60亿元,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4亿元,处置财产4854万元。其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构建了破产挽救机制,为困境企业引入近10亿元资金,实现1900万元职工债权全额清偿,初步建立破产审判规则体系,并多措并举降低破产程序成本,实现网络拍卖成交率100%。与此同时,该庭还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化推进“僵尸企业”、社团法人等主体有序出清,着力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格局,推动完善府院联动协调等外部配套保障机制,构建多元服务保障机制,建立破产保护理念宣传机制等,有效发挥了破产审判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此次集中管辖后,北京破产法庭将进一步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加强审判能力建设,推动完善配套机制,切实将破产审判置于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实现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
今天发布会上还发布了一中院破产庭成立以来受理并审结的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全国首例“两网”公司破产重整案、北京法院首例适用破产网拍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