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唐荣 通讯员赵雅婷 周田田
10月31日中午12时30分,广东深圳铁路公安处虎门站派出所接到旅客郭某的报警求助,称其于12时20分许过安检时,丢失了一个红色挎包,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120余元、手机1部、银行卡2张、社保卡1张。
根据郭某提供的情况,虎门站派出所民警立即调取相关部位的视频监控。经查看,民警发现12时20分许,一名穿着白色运动服、背着黑色背包、提着粉红色行李箱的女子,在通过安检机准备取回自己的行李时注意到郭某的红色挎包,观察一圈发现没人留意后,迅速拿走红色挎包,并用自己的行李遮掩着,走向候车室。
为了拦截该女子,民警立即通过对讲机将此情况向站内各岗位民警、辅警进行通报,寻找她的踪迹。不久,民警在候车室候车队伍里发现了她的身影,进一步确认后,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该女子姓杨,河南省汝南县人。起初,杨某坚称自己拿走挎包是因为看到无人认领,想要帮忙寻找失主,但在各种证据面前,杨某慌了,承认其是一时起了贪念,拿走了挎包。
最终,虎门站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杨某处以刑事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