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和法院公开宣判十人涉恶团伙

2020-07-02 来源:法制网 热度:1013℃

本报讯 记者徐鹏 通讯员李庆业 6月25日,青海省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刘某、马某军、包某龙、王某诤、齐某福、马某程、三某录、蔡某云、罗某军、张某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赌博一案,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判处被告人刘某、马某军等七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被告人刘某、马某军、包某龙、王某诤、齐某福、三某录、蔡某云处以7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对被告人刘某、蔡某云开设赌场犯罪所获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第八起涉恶案件,也是自2020年4月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以来审理的第三起涉恶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马某军、包某龙、王某诤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与齐某福、三某录在民和县多处多次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六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刘某、马某军、包某龙、王某诤、马某程、罗某军、张某庆逞强耍横,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蔡某云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聚众赌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及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参与程度,结合各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据了解,案件审理恰逢端午佳节,民和县法院为各被告人供应了凉面、粽子等暖心午餐。因处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保障案件如期开庭,同时避免人员聚集产生感染风险,民和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优化庭审流程,确定庭审保障方案。开庭前,法庭全面消毒,为从看守所提押的所有被告人提供了隔离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物资,其他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均按规定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确保庭审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