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2020-08-03 来源:法制网 热度:861℃

本报北京7月29日讯 记者徐伟伦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今天集中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赵波等42人寻衅滋事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赵波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文焕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80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对其余4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一年零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以来,北京法院系统审理的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以来,被告人赵波先后成立并控制多家元海慧诚公司,为智融时代公司用钱宝、第三方网贷公司催收欠款,下设催收部、质检部、招聘部等工作部门。催收部根据债务人欠款时间成立30余个催收组,共计雇佣300余名业务员,催收过程中,催收员采用辱骂、恐吓等“软暴力”方式,滋扰欠款人及其紧急联系人、通讯录联系人,形成恶势力集团,被害人涉及全国大部分省份,侦查机关已取证的被害人达700余人。上述行为造成广东省广州市某公安分局办公电话及辖区派出所接报警电话、湖北省某医院办公电话及120急救电话等众多单位、个人无法正常工作,众多被骚扰人因此产生恐惧心理,导致家庭矛盾,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波、郭文焕纠集被告人郑海波、许宏睿等人通过电信网络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赵波成立元海慧诚公司实施“软暴力”催收,组织严密、层级清晰,长期使用群呼、群发短信、呼死你软件、P图、揭发隐私等“软暴力”手段催收,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赵波、郭文焕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法院认为,该案首要分子赵波、郭文焕,虽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该案性质恶劣、社会危害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其他被告人应当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予以处罚。

据此,昌平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