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元春华 钟绍华 日前,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俩父子罚金各1000元。
今年4月28日晚,为给刚生小孩的妻子“补身体”,尧某华骑摩托车搭载父亲尧某支,携带夜间照明设备等工具至南城县某乡间小溪旁。尧某华在空地等候,尧某支头戴夜间照明灯徒手抓捕到4只蛙类野生动物。后尧某华驾驶摩托车将尧某支送回家并将4只蛙类野生动物带回县城家中的路上,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鉴定,4只蛙类野生动物均为棘胸蛙,俗称石鸡,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4只石鸡已被放生。尧某支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尧某支、尧某华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用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尧某支、尧某华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狩猎,猎捕了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棘胸蛙4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后果及其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安部指挥破获特大跨国网络传销案 涉案金额逾400亿元
本报北京7月30日讯 记者蔡长春 见习记者赵婕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近日,按照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公安机关立案侦办“Plus Token平台”网络传销案,先后将潜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该案82名骨干成员抓捕归案,彻底摧毁了这一盘踞境内外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组织。该案系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2019年初,江苏盐城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陈某等人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平台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将案情层报公安部。在公安部经侦局组织指导下,专案组初步查明该传销团伙组织架构、人员层级和资金流转等情况。同年6月,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加强警务执法合作,积极配合当地警方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发起集群战役,将涉嫌传销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经查,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通过架设搭建“Plus 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传销犯罪。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参与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
据统计,该平台存续期间共发展会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累计收取会员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数百万个,涉案金额达400余亿元(以案发时市场行情计算),其中大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于发放会员“拉人头”奖励,还有部分被变现用于陈某等人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传销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迷惑性不断增强,公安机关将积极适应此类犯罪形势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创新思路、提高能力,始终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