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张海燕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老年人犯罪案件具有轻罪轻刑、屡判屡犯、认罪认罚三大特点。基于问题导向,静安检察院探索涉老检察“捕诉研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
在程序适用上,检察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推进繁简分流,实现快慢分道、提速增效,不断降低“案件比”。一方面,对老年人认罪的轻微犯罪案件,从快从简,对老年人举报、控告、申诉等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另一方面,对涉老疑难复杂案件,坚持繁案精办。
在实体处置上,准确把握宽严相济标准,一方面“该宽则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审查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坚持少捕、慎诉、少羁押原则;另一方面“当严则严”,对于主观恶性大、罪行严重或前科多的老年犯罪嫌疑人,充分履行逮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严厉惩治、严以执行。
在对于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依法予以从重打击时,检察院也对老年被害人给予从执法方式、心理关怀到司法救助等全方位的保护。同时成立老年人犯罪检察官办案组,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梳理案件特点、挖掘问题根源、总结犯罪规律、反思机制弊端,形成了专项调研文章。
经过多年探索,静安涉老检察已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涉老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常态化机制,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诉前介入机制,确立区域化一体联动机制,完善与公安、法院、司法局、退管办相关单位定期联络制度,强化沟通协作,构建多元化、立体化权益保护体系。
“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超大型城市之一,静安区作为中心城区,人口老龄化形势更为严峻,老年人犯罪问题日益凸显,涉老刑事案件的检察应对是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司法保障。”静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琳说,我们将继续完善静安涉老检察“捕诉研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以制度管长效,用规范促专业,继续优化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涉老检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