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维修店老板串通盗车贼“定向”供货

2020-11-20 来源:法制网 热度:880℃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邓新建 邓君 通讯员廖云赟 张毅涛

近日,广州增城警方在深入推进“飓风2020”专项行动中,捣毁一个摩托车盗改销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缴获涉案摩托车8辆。

今年以来,增城警方通过案件串并调查发现,新塘地区活跃着一个专门盗窃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团伙。该团伙成员时分时合,伺机作案,主要针对大马力摩托车、大品牌电动车实施撬锁盗窃。增城警方对该团伙展开深入研判,并缜密部署收网抓捕。9月底,警方统一部署,在新塘地区先后抓获赖某、叶某等10名盗窃嫌疑人,核实该团伙参与盗窃案件42宗。

警方循线侦查掌握到,该团伙盗得的车辆主要卖给了某摩托车维修店老板,该老板有时甚至会指定需求,由团伙物色对应车型、品牌、颜色的目标车辆实施盗窃。警方循线追查,抓获涉案的摩托车维修店老板曹某及其同伙邓某,并查获曹某专门用于存放赃车的仓库,当场缴获被盗摩托车8辆。

经审查,曹某在经营摩托车维修店时,接触到将盗得的摩托车拿到店里改装的赖某。在熟识后,曹某主动提出收购赖某团伙盗窃的摩托车、电动车,并自行改装后经二手物品交易网站转卖出去。再之后,曹某在网上遇到有需要购买二手摩托车或电动车的买家,跟买家谈好需求和价钱后,联系赖某等人按需“供货”。实际上,曹某深知收购赃物后果严重,于是他找来姐夫邓某接手摩托车维修店,自己专门找了处仓库藏匿收来的赃车。

目前,赖某等人因涉嫌盗窃被依法逮捕,曹某和邓某因涉嫌掩饰隐瞒违法犯罪所得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收购赃物不仅是纵容犯罪,更涉嫌违法犯罪。《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