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马艳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取得的战果: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广西共打掉涉黑组织114个、涉恶犯罪集团307个、涉恶犯罪团伙393个,查扣涉案资产216.71亿元;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1829件,党纪政务处分1445人(其中厅级5人、县处级7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51人。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统计,2020年第三季度,广西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8.19%,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达91.7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调查满意度达96.29%,创历史新高。
广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定位,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重点,以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六个一”为抓手,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35批389起;通过约谈提醒、精准问责,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先后问责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公职人员72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34人。
广西组织系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履职作为,有力推动了基层党建与扫黑除恶同向发力、深度融合。3年来,全区累计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4500个,其中排查整顿宗族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的村87个;累计审查村干部11.8万人,清理不合格不胜任不尽职村干部2182人,其中查处涉黑涉恶村党组织书记18人、村干部81人、农村党员122人。
广西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持续向黑恶势力发起猛烈攻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公安机关共依法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398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721起,敦促、动员了1762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广西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统筹协调三级检察院办案骨干力量,组成206个办案专班,确定案件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每月一督”“每月一通报”,依法快捕快诉。2020年11月份及以前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结案率已达99%。
广西各级法院坚持法定标准不动摇,案件办理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截至2020年11月底,在一审审结的涉黑案件中,有3.92%未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495人,重刑率达70.21%。
2020年1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决定》,明确了各级各部门承担的扫黑除恶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
据介绍,下一步,广西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平安广西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