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3月11号,青海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召开2021年首次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三名专家担任听证员。
此次公开听证的案件是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该案被害人于某某不服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结果,向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检察机关对该案抗诉。经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决定不提请抗诉。申诉人于某某仍不服,以原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体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公开听证。
听证会前,案件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了其的申诉理由及依据,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本案的争议焦点,组织申诉人、原案件承办人分别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陈述、说明。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等问题进行了发问。通过讨论,三位听证员针对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是否正确,检察机关是否应当抗诉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决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通过听证,有效提高了刑事检察监督办案的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对提升刑事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青海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继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党组关于开展公开听证的安排部署,指导各地开展好公开听证工作,尤其是对当事人争议较大、重大疑难复杂、服判息诉难度较大的案件,做到应听尽听,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矛盾化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刑事检察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