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越植越深

2021-03-29 来源:法制网 热度:54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婕

“感谢盐池法院执行法官追回千万元欠款,使我公司能够正常运转……”近日,江省苏南京市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将两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因涉案标的额较大且被执行公司处于营业状态,为不影响双方企业正常运转,办案法官多次与被执行公司沟通,了解到其在案外公司有应收账款后,迅速采取措施提取涉案欠款及时发给申请执行人。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19年底最高法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纷纷出台措施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法院执行工作更有温度。

千方百计解企业之难

2020年以来,各地法院在服务疫情防控和发挥司法职能的同时,积极运用各种执行措施盘活困境企业。 浙江义乌法院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正常生产经营、有市场前景的涉诉涉执企业,依法灵活运用临时解封转贷措施,充分发挥查封财产融资功能,提升被执行企业履行债务能力。一年来,共对20家企业实施临时解封转贷,融资4.4亿元,有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协调更换标的物替代查封土地,为地方政府重点项目盘活土地使用权3宗,涉案土地价值9亿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江苏省江阴市某模具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判决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125万元。案件执行过程中,公司20多名员工联名向法院书面请求暂不处置企业机器设备等不动产,希望通过继续生产经营偿还债务。江阴市人民法院运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共同研发的“鱼眼式”电子封条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活”查封,即在生产厂房高处安装“鱼眼式”电子封条,结合边缘感知技术,动态监管车间内所有机器设备,既不影响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使被执行财产不减损,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最终实现。

意见发布以来,各地法院结合实际出台系列文件,通过平稳有序开展执行工作,为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秉持善意纾民生之困

为进一步促进善意文明执行,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全国各级法院努力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 左某英、左某娃是年逾古稀的同父异母姐妹。年轻时姐姐左某英远嫁甘肃兰州,丈夫去世后其回到江苏南京强占了妹妹的房屋,引发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左某英无合法依据强占他人房屋,侵害了左某娃的正当权益,判决左某英迁出并归还该房屋给左某娃。

执行法官发现,左某英在兰州有一套住房,但被他人强占。执行法院立即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经多方努力,被执行人左某英最终收回其在兰州的房屋,她与妹妹的纠纷也得到彻底化解。 近年来,因房地产项目“烂尾”引发的拖欠工程款、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等系列纠纷涉及众多利益主体,涉案金额、化解难度较大。如何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盘活房地产项目,是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难题。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灵活运用善意执行,妥善处理491件系列执行案件,使400多套房产得以交付,同时带动被执行人其他楼盘3425户业主办下产权证,推动支付拖欠农民工的两亿多元工资,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被执行人某水业公司是湖北荆州一家大型工业及生活污水处理企业,在扩大规模的过程中遭遇资金链断裂。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发现,如果贸然查封其银行账户、拍卖公司资产,该公司将难以运转,对城市环境也将造成严重影响。

荆州中院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帮助其逐步恢复清偿能力,保障民生案件执行到位。

“执转破”促多方共赢

近年来,各地法院针对“僵尸企业”和丧失经营能力的企业适时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江西某汽车配件公司拖欠11起执行案件申请人3000多万元,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土地和厂房所得后仅有2200多万元,部分后顺位保全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执行人员认为,如果推动“执转破”,分配所得问题将引入破产程序,但随之而来的是破产共益费用负担、诉讼周期较长等问题。

执行法官抽丝剥茧找准矛盾焦点,说服所有债权人理性面对“执转破”的法律后果。最终,法院参照企业破产的分配原则,促成全体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向,避免了后顺位债权人无钱可分的问题。 安徽滁州法院首次使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审理涉案金额5.7亿元的滁州万联置业“执转破”案;马鞍山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完成“僵尸企业”某高压电气公司的“腾笼换鸟”,释放土地26.27亩、厂房11282平方米,盘活企业资产2300多万元;山东菏泽法院在执行某企业欠款案中,积极启动“执转破”程序,引入投资方,盘活300多亩土地和7万平方米建筑……

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严格落实最高法工作要求,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兼顾相关主体合法权益,修复利益失衡,实现多方共赢,为依法防控疫情、保障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