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张雪泓 自2018年9月正式成立,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建院3年。记者日前从该院召开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展问题座谈会上了解到,3年来,该院共受理案件113932件、结案103437件,案件100%实现线上立案,在线庭审率达99.85%,且平均庭审时长约37.01分钟,平均审理周期68.57天。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介绍,该院充分发挥管辖集中化、案件类型化、审理专业化的优势,审理了一批具有填补空白、树立规则、先导示范意义的互联网案件,并逐步形成了坚持“沉入场景、贴近产业、解构模式、跟住技术、规范与涵养并重”的裁判方法,确立了“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以治理助发展”的裁判理念,实现了以司法裁判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
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内应当由基层法院审理的一审11类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据统计,在该院3年收案中,近八成都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其次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和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分别收案11124件和8188件,占比9.76%和7.19%。除此之外,收案类型中还包括了互联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
张雯介绍说,依托“多功能、全流程、一体化”电子诉讼平台,北京互联网法院实现了案件起诉、调解、立案、审判、送达、执行等诉讼环节全部在线完成。截至目前,当事人立案申请在线提交率100%,诉讼费用在线交纳率94.61%,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率92.20%,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93.46%。
3年来,北京互联网法院以裁判树规则,坚持鼓励技术向善、秉持技术中立,对新业态坚持涵养与规范并重,鼓励新内容创作,激发创作活力。同时,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和行为边界,严格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权利,坚决惩治互联网乱象,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形成了六大裁判体系。
不仅如此,该院还以实现以规则促治理为目标,不断探索诉源共治新格局。2020年,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市版权保护中心等创新建立“e版权”诉源共治模型,辅之区块链、智能合约一键执行等技术赋能,实现数字版权纠纷的源头预防和高效化解,并被《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借鉴吸收。该院还主动对接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探索区块链赋能下的数字治理服务体系,与国家电网、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等27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长安链生态联盟,推动规则上链、治理上链,依靠法治化的“合规”,努力为数据要素生态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蹚出一条示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