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被人拖欠饲料款,导致经营困难,便带着长刀上门收钱,与欠债人起了争执,气急之下,其挥刀砍向欠债人,致其重伤。债务没讨回来,还得赔偿对方损失,得不偿失。近日,经福建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4年10月17日7时左右,郭某才因长泰人蔡某欠其饲料款未还,便从龙文驾车来到长泰县蔡某家找其理论。
由于来得较早,郭某才在蔡某家客厅坐了一会儿,越想越生气,就从自己车的后备箱取了事先准备的一把长刀进入蔡某的卧室,叫醒蔡某后产生言语争执,气急之下的郭某才便持刀砍向蔡某,后捅中蔡某的腹部,蔡某双手抓住郭某才手上长刀,两人互相争抢,一直拉扯到卧室外面的走廊,蔡某趁机将郭某才推进卫生间并关上门后跑出家门求救。
逃脱之后的郭某才从屋内持刀继续追出来,见外面有人,便返回蔡某家的客厅。之后,郭某才带着长刀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鉴定:蔡某的腹腔贯通伤、空肠多发全层破裂、大网膜裂伤并腹腔出血、右前臂裂创等伤,评定为重伤二级。